喬布斯在1997年重返蘋果之后,在最初的三年也曾經在熱門的個人電腦上進行微創新。比如,他設計了一些蘋果機彩殼,一時間爭取到了眼球,但并沒有成功,賣個人電腦賣不過戴爾,賣系統賣不過微軟。沒辦法,喬布斯只好從大公司看不上的MP3 開始。
我認為,從2001年做iPod開始,喬布斯帶領蘋果重新踏上了創業的道路。iPod是一款MP3播放器,當時MP3已經滿街都是。對于像微軟、戴爾這樣的大公司來說,MP3沒有前途、沒有價值。以馬后炮的方式來看,喬布斯做iPod ,實際上是打了一場側翼戰,避開了當時主流競爭對手的主戰場,通過微創新,達到了顛覆市場的目標。
有人說,喬布斯的一生是神一樣的傳奇,但我覺得蘋果的成功并不是高瞻遠矚、縝密規劃的結果。從iPod到iPhone,中間究竟發生了什么?這是一個值得琢磨的問題。
喬布斯二次創業,是從一個普遍需求開始的,這是他成就一項偉大事業的基礎。有人說,喬布斯善于創造需求,我覺得這是扯淡。沒有人能夠創造需求,對音樂的需求是人類與生俱來的,喬布斯所做的,只不過是通過iPod 把聽音樂的體驗做到了極致,滿足了人們的需求。
iPod之所以能夠流行,首先在于它一流的設計,跟其他MP3相比,iPod鶴立雞群。再一個微創新,是里面的東芝小硬盤,號稱可以存儲1萬首歌,一輩子都聽不完。從iPod開始,每一個微小的創新持續改變,都成就了一款偉大的產品。在iPod中加入一個小屏幕,就有了iPod Touch的雛形;有了iPod Touch,任何人都會想到,如果加上一個通話模塊打電話會怎么樣呢?于是,就有了iPhone;有了iPhone,把它的屏幕一下子拉大,不就變成了iPad 了嗎?
然而,一切看似眼花繚亂、萬象叢生的東西,無一不是從那個“一”開始,那個“一”就是iPod。要知道,當蘋果推出iPhone的時候,iPod 在全球的銷量已經超過了1億部。這1 億多部iPod不僅為蘋果創造了口碑,創造了品牌,而且也為蘋果捕捉了不少消費者的體驗。沒有這個臺階,如果喬布斯一下子上來就做iPhone ,也不見得會成功。
后來,喬布斯和蘋果成了不少人崇拜的對象,大家開始學喬布斯做手機、做應用商店、做各種平板電腦。齊白石說過一句話:“學我者生,似我者死。”意思是,抄襲商業模式表面上來看最省勁,但簡單抄襲肯定死,真正學到精髓的才可能生存。所以,如果要學習喬布斯,就要學習他的精髓,那一定得從iPod 學起。這就像一個人吃了七個饅頭吃飽了,你就覺得第七個饅頭很神奇,看是用什么特殊面粉做的。這樣學習喬布斯,肯定是舍本逐末。現在,大家覺得應用商店簡直是神來之筆,但應用商店根源是在iTunes ——既然能在iTunes 上賣歌,那么為什么不能在應用商店賣軟件和游戲呢?
喬布斯的戰略不是大跨步的戰略,而是一步一步地走,每一步都是在不斷地捕捉當前的用戶需求和市場狀態。像每一個創業者一樣,喬布斯進入這個未知領域,剛開始一定沒戰略。一些咨詢公司做戰略規劃,往往是針對一個成熟的行業,是對一個已有的成熟套路的總結和改良。但是,當你進入一個未知領域,剛開始一定是摸著石頭過河,什么都是未知,你得憑著自己的經驗和直覺去把握每一步。對于蘋果來說,這種直覺和經驗就是做1 億部iPod 所積累的經驗,以及它多年來做蘋果電腦時積累的失敗教訓。因此,直到蘋果做iPhone ,咨詢公司的那套戰略規劃模式才會有效,在此之前都是在摸索,沒什么戰略。
商業歷史上的顛覆式革命都是從一個小點開始,大概要持續5~10 年,不會立即發生,所以就容易被忽視,甚至連顛覆者本人也未必能意識到自己是否做的是顛覆式創新。